学习笔记·列宁《国家与革命》
(页码标注来自《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版,第一章第四节起内容来源为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第一章 阶级和国家
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在对马克思主义的种种歪曲空前流行的时候,首先就是要恢复真正的马克思的国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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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180,是阶级统治的机关,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180。国家是一定阶级的统治机关,这个阶级不可能与同它对立的一方调和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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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得出的结论:既然国家是站在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那么被压迫阶级要求得解放,不仅必须进行暴力革命,而且必须消灭统治阶级所建立的、体现这种“异化”的国家政权机构181。
2.特殊的武装队伍,监狱等等
被称为“国家”的力量,主要是拥有监狱等等的特殊的武装队伍(警察、常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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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武装队伍:国家所具有的公共权力已经“不再”同武装的居民,即同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直接符合”182。自从社会分裂为阶级后,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已经成为不可能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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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如果没有阶级分裂,就其复杂程度、技术水平等等来说,固然会不同于猿猴群/原始人/组成克兰(氏族)社会的原始组织,但这样的组织是有可能的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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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武装组织无法存在的原因:如果各阶级都有“自动的”武装,就会导致它们之间的武装斗争183。
3.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
为了维持特殊的、站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就需要捐税和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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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特权地位的来源: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国家产生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国家权力,而国家权力在互相争斗的各阶级达到势均力敌的地步时,就作为表面上的调停人而暂时得到对于两个阶级的某种独立性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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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在民主共和国内间接地且更可靠地运用权力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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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收买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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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交易所结成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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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可靠性的原因: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资本一将其掌握就能十分巩固、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无论人员、机构还是政党的任何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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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选制: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187。
4.国家“自行消亡”和暴力革命
认为国家的“自行消亡”是缓慢的、平稳的、逐渐的,没有飞跃和风暴,没有革命,这种解释是把马克思主义篡改为机会主义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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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国家不是“自行消亡”的,而是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来“消灭”的。在这个革命以后,自行消亡的是无产阶级的国家或半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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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从资产阶级国家到无产阶级国家的更替,其实质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代替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即一小撮富人对千百万劳动者“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这样一种更替是决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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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自行消亡”发生在“国家以整个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以后即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的时期。这时“国家”的政治形式是最完全的民主,因此这种“自行消亡”正是民主的“自行停止”和“自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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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国家都是对被压迫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因此任何国家都不是自由的,都不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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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学说的基础是: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
第二章 国家与革命。1848—1851年的经验
1.革命的前夜
成熟的马克思主义的头两部著作《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恰巧是在1848年革命前夜写成的。因此,我们来研究一下这两部著作的作者从1848—1851年革命的经验作出结论以前不久关于国家问题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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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宣言》对无产阶级国家的定义: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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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所需要的只是逐渐消亡的国家,即组织得能立刻开始消亡而且不能不消亡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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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所需要的“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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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作为唯一彻底革命的阶级,其特殊性在于:它的生存的经济条件为它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作了准备,使它有可能、有力量达到这个目的。由于它在大生产中的经济作用,才能成为一切被剥削劳动群众的领袖,这些被剥削劳动群众受资产阶级的剥削、压迫和摧残比起无产阶级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他们不能为自己的解放独立地进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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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人的党,也就是教育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使它能够夺取政权并引导全体人民走向社会主义,指导并组织新制度,成为所有被剥削劳动者在不要资产阶级并反对资产阶级而建设自己社会生活的事业中的导师、领导者和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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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预先消灭和破坏资产阶级为自己建立的国家机器,无产阶级就不可能建立国家这样一个反对资产阶级的特殊暴力组织。
“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马克思的这个理论同他关于无产阶级在历史上的革命作用的全部学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这种作用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实行专政,无产阶级实行政治统治。
2.革命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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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中总结1848—1851年的革命时得出非常准确、明确、实际而具体的结论:过去一切革命都是使国家机器更加完备,而这个机器是必须打碎,必须摧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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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资产阶级政党和小资产阶级政党之间(拿俄国的例子来讲,就是在立宪民主党、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之间)“重新瓜分”官吏机构的次数愈多,各被压迫阶级,以无产阶级为首,就会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同整个资产阶级社会不可调和的敌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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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资产阶级政党巩固原有的国家机器迫使革命“集中自己的一切破坏力量”去反对国家政权,迫使革命提出这样的任务:不是去改善国家机器,而是破坏它、消灭它。
- 这样提出任务,不是根据逻辑的推论,而是根据事变的实际发展,根据1848—1851年的生动经验。马克思在1852年还没有具体提出用什么东西来代替这个必须消灭的国家机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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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现代(19世纪末20世纪初)整个演变过程的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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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共和制的国家(法国、美国、瑞士),还是在君主制的国家(英国、一定程度上的德国、意大利、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等),都逐渐形成“议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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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改变资产阶级制度基础的情况下,各资产阶级政党和小资产阶级政党瓜分着和重新瓜分着官吏职位这种“战利品”,为争夺政权进行着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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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它的官吏和军事机构,日益完备和巩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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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52年马克思对问题的提法
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之点不是阶级斗争,而是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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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斗争学说不是由马克思而是由资产阶级在马克思以前创立的,一般说来是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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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斗争需要贯彻到推翻资产阶级并完全消灭资产阶级的时期,因而这个时期的国家就不可避免地应当是新型民主的(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和新型专政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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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专政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当然不能不产生非常丰富和多样的政治形式,但本质必然是一样的:都是无产阶级专政。
第三章 国家与革命。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验。马克思的分析
1.公社战士这次尝试的英雄主义何在?
不应学究式地非难运动“不合时宜”,而应当为此感到欢欣鼓舞,并从群众性的革命运动中看到有极重大意义的历史经验。马克思认为对《共产党宣言》必须作的唯一“修改”,就是他根据巴黎公社战士的革命经验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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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社已经证明:工人阶级应当打碎、摧毁“现成的国家机器”,而不只是简单地夺取这个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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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官僚军事国家机器是“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决条件”,在“真正的人民”革命中,人民的大多数,惨遭压迫和剥削的社会最“底层”,独立奋起提出自己的要求,自己尝试着按照自己的方式建立新社会来代替正被破坏的旧社会。
“打碎”国家机器是工人和农民双方的利益所要求的,这个要求使他们联合起来,在他们面前提出了铲除“寄生物”、用一种新东西来代替的共同任务。
2.用什么东西来代替被打碎的国家机器呢?
无产阶级组织成为统治阶级会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究竟怎样才能组织得同最完全最彻底地“争得民主”这点相适应,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并没有陷于空想,而是期待群众运动的经验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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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常备军而用武装的人民来代替它,既然是人民这个大多数自己镇压他们的压迫者,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也就不需要了,国家就在这个意义上开始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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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公职人员毫无例外地完全由选举产生并可以随时撤换,把他们的薪金减到普通的“工人工资”的水平,这些简单的和“不言而喻”的民主措施使工人和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完全一致起来,同时成为从资本主义通向社会主义的桥梁。
- 资本主义文化创立了大生产——工厂、铁路、邮政、电话等等,在这个基础上,旧的“国家政权”的大多数职能已经变得极其简单,已经可以简化为登记、记录、检查这样一些极其简单的手续,以致每一个识字的人都完全能够胜任这些职能,行使这些职能只须付给普通的“工人工资”,并且可以(也应当)把这些职能中任何特权制、“长官制”的痕迹铲除干净。
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因为它取消了两项最大的开支,即军队和官吏。
3.取消议会制
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那么摆脱议会制的出路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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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工作的机构,兼管行政和立法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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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议会制国家,真正的“国家”工作是在幕后做的,是由各部、官厅和司令部进行的。议会专门为了愚弄“老百姓”而从事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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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社用来代替资产阶级社会贪污腐败的议会的那些机构中,发表意见和讨论的自由不会流为骗局,因为议员必须亲自工作,亲自执行自己通过的法律,亲自检查实际执行的结果,亲自对自己的选民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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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下子、普遍地、彻底地取消官吏,是谈不到的。这是空想。但是一下子打碎旧的官吏机器,立刻开始建立一个新的机器来逐步取消任何官吏,这并不是空想。马克思主义者希望由现在的人来实行社会主义革命,而现在的人没有服从、没有监督、没有“监工和会计”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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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革命实现时就可以而且应该由工人自己将以资本主义创造的成果为基础,依靠自己的工人的经验,建立由武装工人的国家政权维护的最严格的铁的纪律,来组织大生产,把国家官吏变成工人的委托的简单执行者,变成对选民负责的、可以撤换的、领取微薄薪金的“监工和会计”(当然还要用各式各样的和各种等级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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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整个国民经济组织得象邮政一样,做到在武装的无产阶级的监督和领导下使技术人员、监工和会计,如同所有公职人员一样,都领取不超过“工人工资”的薪金,这就是无产阶级革命最近的目标。
4.组织起民族的统一
公社并不是联邦制,而是自愿的集中制。把所有公社的行动统一起来去打击资本,粉碎资本家的反抗,把铁路、工厂、土地以及其他私有财产交给整个民族、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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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应该成为甚至最小村落的政治形式,“全国代表会议”也应当由各个公社选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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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然而非常重要的职能,不应该予以废除,而应该交给公社那些严格负责的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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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的统一不是应该破坏,相反地应该借助于公社制度组织起来,消灭以民族统一的体现者自居同时却脱离民族、凌驾于民族之上的国家政权。
5.消灭寄生物——国家
马克思从社会主义和政治斗争的全部历史中得出结论:国家一定会消失;国家消失的过渡形式(从国家到非国家的过渡),将是“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马克思并没有去发现这个未来的政治形式,而当无产阶级的群众革命运动已经爆发的时候,马克思就来研究这个运动究竟发现了什么样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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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的存在自然而然会带来地方自治,但这种地方自治已经不是用来对抗现在已被废弃的国家政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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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
第四章 续前。恩格斯的补充说明
1.《住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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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属于全民的住宅租给单个家庭就既要征收租金,又要实行一定的监督,还要规定分配住宅的某种标准。这一切都需要有一定的国家形式,至于过渡到免费分配住宅,那是与国家的完全“消亡”联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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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随着阶级的废除而废除,无产阶级必须采取政治行动,必须实行专政,作为向废除阶级并和阶级一起废除国家的过渡。
2.同无政府主义者的论战
这次论战发生在18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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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反对要工人拒绝使用武器,拒绝使用有组织的暴力,即拒绝使用应为“粉碎资产阶级的反抗”这一目的服务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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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所必需的国家具有“革命的暂时的形式”,废除国家是马克思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共同目的,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暂时利用国家权力的工具、手段、方法去反对剥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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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和自治都是相对的概念,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把它们看作绝对的东西是荒谬的。
- 革命无疑是天下最权威的东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枪杆、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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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亡有一个过程:正在消亡的国家在它消亡的一定阶段,可以叫作非政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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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应该更多地运用国家,即武装起来并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这个革命政权。
3.给倍倍尔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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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以他自己和马克思的名义建议,把“国家”一词从党纲中去掉,用“公团”来代替,相当于法文的“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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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已经不再是国家,因为公社所要镇压的是少数居民(剥削者),居民已经自己上台来代替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如果公社得到巩固,国家机构将无事可做而逐渐失去其作用,从而自行“消亡”。
4.对爱尔福特纲领草案的批判
- 资本主义转化为垄断资本主义依然是资本主义,而不是“国家社会主义”。这种资本主义之“接近”社会主义,只是证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接近。
恩格斯在国家问题上作了三方面的特别宝贵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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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和国问题:
- 民主共和国是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捷径,它必然会使阶级斗争扩大、展开、明朗化和尖锐化,让无产阶级专政成为满足被压迫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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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问题同国家结构的联系:
- 无产阶级国家必须是单一制的、民主集中制的共和国,联邦制共和国只是一种例外,或者是由君主国向集中制共和国的过渡,是对以民族问题为主的特殊条件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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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自治:
- 民主集中制建立在广泛的地方自治上,这种自治在各个市镇和省自愿坚持国家统一的同时,绝对能够消除任何官僚制度和任何来自上面的“发号施令”。省〈省或州〉、专区和市镇通过由普选选出的官吏实行完全的自治。取消由国家任命的一切地方的和省的政权机关。
5.1891年为马克思的《内战》所写的导言
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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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每次革命以后工人总是武装起来了;“因此,掌握国家大权的资产者的第一个信条就是解除工人的武装。于是,在每次工人赢得革命以后就产生新的斗争,其结果总是工人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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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问题的实质在于:被压迫阶级有没有武装?这个实质却是受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教授以及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常常避而不谈的。
革命无产阶级政党的任务包括:对麻醉人民的宗教鸦片进行党的斗争。
恩格斯认为巴黎公社最重要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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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在君主国,而且在民主共和国,国家依然是国家,也就是说仍然保留着它的基本特征:把公职人员,“社会公仆”,社会机关,变为社会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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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就要实行彻底的民主,令所有职位由普选产生并可以随时撤换,所有公职人员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由此彻底的民主变成了社会主义,同时也要求实行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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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发展民主,找出彻底发展的种种形式,用实践来检验这些形式等等,这一切都是为社会革命进行斗争的基本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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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斗争和阶级压迫采取更广泛、更自由、更公开的形式,能够大大便于无产阶级为消灭一切阶级而进行的斗争。
6.恩格斯论民主的消除
国家的消灭也就是民主的消灭,国家的消亡也就是民主的消亡。
- 民主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是一个东西。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使用有系统的暴力的组织。
社会主义将发展为共产主义,而对人们使用暴力,使一个人服从另一个人、使一部分居民服从另一部分居民的任何必要也将随之消失,因为人们将习惯于遵守公共生活的起码规则,而不需要暴力和服从。
- 因为习惯的因素,恩格斯强调只有“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能够把这全部国家废物完全抛掉”,——这里所谓国家是指任何一种国家,其中也包括民主共和制的国家。
第五章 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
1.马克思如何提出问题
究竟根据什么材料可以提出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发展问题呢?要对这个问题作出科学的解答,只有依靠确实肯定了的科学材料。
- 所根据的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
因此在历史上必然会有一个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特殊时期或特殊阶段。
2.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
马克思根据他对无产阶级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作用的分析,根据关于这个社会发展情况的材料以及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对立的利益不可调和的材料得出:
-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这个专政和民主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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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社会比较完全的民主制度就是民主共和制,但这种民主制度始终受到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限制,实质上始终是少数人的即只是有产阶级的、只是富人的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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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专政,即被压迫者先锋队组织成为统治阶级来镇压压迫者,不能仅仅只是扩大民主。除了把民主制度大规模地扩大,使它第一次成为穷人的、人民的而不是富人的民主制度之外,无产阶级专政还要对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采取一系列剥夺自由的措施。这就是民主在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改变了的形态。
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当资本家的反抗已经彻底粉碎,当资本家已经消失,当阶级已经不存在的时候,民主才开始消亡:
- 人们摆脱了资本主义后,就会逐渐习惯于遵守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而不需要暴力,不需要强制,不需要服从,不需要所谓国家这种实行强制的特殊机构。
人民镇压剥削者却只需要有很简单的“机器”,即几乎可以不要“机器”,不要特殊的机构,而只需要有简单的武装群众的组织。
只有共产主义才能够完全不需要国家,因为没有阶级需要加以镇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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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别人采取极端行动的情况,用不着什么实行镇压的特殊机器,特殊机构,武装的人民自己会来做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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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违反公共生活规则的极端行动的根本社会原因是群众受剥削和群众贫困。这个主要原因一消除,极端行动就必然开始“消亡”。
3.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
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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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在各方面还带着旧社会痕迹的共产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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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每个成员完成一定份额的社会必要劳动,就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完成了多少劳动量。他根据这张凭证从消费品的社会储存中领取相应数量的产品。这样,扣除了用作社会基金的那部分劳动量,每个劳动者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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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每人有获得同等劳动产品的平等的权利”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任何权利都是把同一标准应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即应用在事实上各不相同、各不同等的人身上,因而“平等的权利”就是破坏平等,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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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人是不同等的,因此,在提供的劳动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基金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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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不能做到公平和平等,这个社会最初只能消灭私人占有生产资料这一“不公平”现象,却不能立即消灭另一不公平现象:“按劳动”(而不是按需要)分配消费品。“资产阶级权利”没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只是把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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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弊病”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不能认为,人们在推翻资本主义之后立即就能学会不要任何权利准则而为社会劳动,资本主义的废除不能立即为这种变更创造经济前提。
4.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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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不平等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通过剥夺资本家会使生产力有蓬勃发展的可能,但不能立刻消除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国家消亡的过程长短取决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发展速度,而生产力将以什么样的速度向前发展,是我们所不知道而且也不可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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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社会主义者“许诺”共产主义高级发展阶段的到来,而伟大的社会主义者在预见这个阶段将会到来时所设想的前提,既不是现在的劳动生产率,也不是现在的庸人。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到来以前,社会主义者要求社会和国家对劳动量和消费量实行极严格的监督,不过这种监督应当从剥夺资本家和由工人监督资本家开始,并且不是由官吏的国家而是由武装工人的国家来实行。
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保留着“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既然在消费品的分配方面存在着资产阶级权利,那当然一定要有资产阶级国家,因为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强制人们遵守权利准则的机构,权利也就等于零。
- 在共产主义下,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仅会保留资产阶级权利,甚至还会保留资产阶级国家,但没有资产阶级。
资本主义的发展为“所有的人”能够参加国家管理创造了前提,如果所有的人都参加国家管理,那么资本主义就不能支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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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已经做到的人人都识字,其次是千百万工人已经在邮局、铁路、大工厂、大商业企业、银行业等等巨大的、复杂的、社会化的机构里“受了训练并养成了遵守纪律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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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武装的工人、普遍武装的人民代替资本家和官吏去监督生产和分配,计算劳动和产品,这就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调整好”,使它能正常地运转所必需的主要条件。具有科学知识的工程师和农艺师等今天在资本家的支配下工作,明天在武装工人的支配下会更好地工作。全体公民都成了国家(武装工人)雇用的职员。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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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所有的人都学会了管理,都来实际地独立地管理社会生产,对寄生虫、老爷、骗子等等“资本主义传统的保持者”独立地进行计算和监督的时候,逃避这种全民的计算和监督就必然会成为极难得逞的、极罕见的例外,以致人们对于人类一切公共生活的简单的基本规则就会很快从必须遵守变成习惯于遵守了。这时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过渡到它的高级阶段的大门就会敞开,国家也就随之完全消亡。
第六章 马克思主义被机会主义者庸俗化
1.普列汉诺夫与无政府主义者的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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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时回避整个国家问题,不理会马克思主义在公社以前和以后的全部发展,那就必然会变成机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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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府主义者企图把巴黎公社宣布为证实了他们的学说,但对于是否需要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以及用什么东西来代替这两个具体政治问题则没有提出过答案。
2.考茨基与机会主义者的论战
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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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是想说工人阶级应当打碎、摧毁、炸毁全部国家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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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伯恩施坦看来,似乎马克思说这句话是告诫工人阶级不要在夺取政权时采取过激的革命手段。
无产阶级革命对国家、对民主的态度与以往非无产阶级革命不同的“深入的地方”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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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工作的机关,兼管行政和立法的机关。为了防止这些人变成官僚,就会立即采取马克思和恩格斯详细分析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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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选举产生,而且随时可以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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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不得高于工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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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转到使所有的人都来执行监督和监察的职能,使所有的人暂时都变成“官僚”,因而使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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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议会制是把民主(不是人民享受的)同官僚制(反人民的)结合在一起,而无产阶级民主制度则立即采取措施来根除官僚制。
3.考茨基与潘涅库克的论战
马克思主义者与无政府主义者之间的区别是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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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者的目的是完全消灭国家,但他们认为,只有在社会主义革命把阶级消灭之后,即导向国家消亡的社会主义建立起来之后,这个目的才能实现;无政府主义者则希望在一天之内完全消灭国家,他们不懂得实现这个消灭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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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无产阶级在夺得政权之后,必须彻底破坏旧的国家机器,用武装工人的组织组成的、公社那种类型的新的国家机器来代替它;无政府主义者主张破坏国家机器,但是,他们完全没有弄清楚无产阶级将用什么来代替它以及无产阶级将怎样利用革命政权;无政府主义者甚至否定革命无产阶级应利用国家政权,否定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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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者主张通过利用现代国家来使无产阶级进行革命的准备;无政府主义者则否定这一点。
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破坏“管理机构”和整个国家机构,用武装工人组成的新机构来代替它。
官僚制实质: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
在社会主义下,“原始”民主的许多东西都必然会复活起来:
- 人民群众不仅独立地参加投票和选举,而且独立地参加日常管理。在社会主义下,所有的人将轮流来管理,因此很快就会习惯于不要任何人来管理。
彻底破坏官僚制的可能性是有保证的:
- 因为社会主义将缩短工作日,使群众能过新的生活,使大多数居民无一例外地人人都来执行“国家职能”,这也就会使任何国家完全消亡。
观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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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阶级本质
-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军队、警察、监狱等武装组织)。
- 任何国家都是剥削阶级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资产阶级国家(包括民主共和国)本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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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任务:打碎旧国家机器
- 无产阶级革命不能简单“掌握”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必须彻底打碎、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尤其是官僚军事机构)。
- 巴黎公社经验证明:需以武装工人组织代替常备军和官僚机构,建立新型政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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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与实质
- 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 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民主”(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民主)与“新型专政”(对资产阶级专政)的统一体,其形式是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
- 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特征:
- 公职人员由普选产生并随时可撤换;
- 废除特权,公职人员薪金不超过工人工资;
- 建立兼管行政与立法的工作机构(非议会制),实现人民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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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亡的条件与过程
- 国家消亡的前提是阶级彻底消灭。资产阶级国家只能被革命“消灭”;无产阶级国家(半国家)将“自行消亡”。
- 消亡的经济基础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生产力高度发展,脑体对立消失,劳动成为习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 消亡的政治条件是最彻底的民主:全民参与管理,公共生活规则从“必须遵守”变为“习惯遵守”,强制机关失去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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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的“资产阶级权利”
- 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仍存在“资产阶级权利”(如按劳分配),这是不可避免的“弊病”。
- 需由无产阶级国家对劳动和消费实行严格监督,但监督主体是武装工人而非旧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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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机会主义歪曲
- 揭露机会主义者(如考茨基、伯恩施坦)篡改马克思主义:
- 将“打碎国家机器”歪曲为“掌握现成机器”;
- 用“纯粹民主”掩盖资产阶级国家本质;
- 否认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鼓吹和平过渡。
- 强调暴力革命是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一般规律。
- 揭露机会主义者(如考茨基、伯恩施坦)篡改马克思主义: